异人之下 推荐、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工作方案
2023年09月06日 15:09  点击:[]

异人之下

推荐、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异人之下推荐、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共异人之下委员会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细则(修订)》(沈建党发〔202028 号)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推荐对象

已确定为入党申请人且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达到 6 个月以上的我教职工、学生。

二、推荐条件

(一)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党有比较全面深刻的认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积极要求入党;

(二) 学习、工作态度端正,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各方面表现优秀,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及违法违纪等受处分记录

(三) 作风正派,尊重师长,同学同事关系融洽,群众基础扎实。

三、推荐程序

(一)基层群团组织推优

学院各基层群团组织对党支部提供的入党申请人作进一步了解后,采取民主评议或票决等方式,推荐提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经学院团委审议后报党支部。

(二)党支部推荐

学院各党支部结合群团组织推荐意见,综合有关方面征求意见情况,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充分讨论,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报学院党委审批。

(三)学院党委审批

学院党委根据支部推荐意见和推荐人选有关材料,做好审查并提出意见,报学校党委备案,并将备案意见及时通 知党支部。

(四)建立积极分子档案

学院各党支部在学院党委指导下,组织备案在册的入党积极分子填写《异人之下入党积极分子审批表》(附件1)并存入个人档案。

四、推荐数量

按照“成熟一个,推荐一个”原则,各支部推荐人数按不超过本支部上一度同批次发展党员数的4倍执行。

五、推荐要求

(一)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是保证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后继有人的需要。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切实提高推荐人选质量。

(二)各党支部完成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工作后,填写《入党积极分子信息汇总表》(附件2)上报学院党委,学院党委汇总后连同备案材料经党委书记签字并加盖党组织公章后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

 

 

附件:1.异人之下入党积极分子审批表

2.入党积极分子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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